推薦及按立長執指引
原則
1.本會鼓勵更多信徒起來參與事奉,尤其擔任教會長老或執事。
2.重視長老、執事的質素,寧缺毋濫。
3.本會按立之長老、執事均為終身聖職。
按立長老程序
1.教會董事會主席、堂會主席及堂主任(或負責教牧同工)認為有適合執事,可以考慮提名被按立
為長老。
2.審核將獲提名者的資格,察看是否符合本會按立長老條例。
3.與候按者面談,並取得同意。
4.由教會單位之堂會(堂務委員會或執事會或董事會)推薦,經會友大會通過,然後將候按長老之
履歷(包括在本會事奉之經驗)呈送本會董事會審核。
5.由本會董事會主席邀集長老牧師會議,經出席者三份二或以上通過,方得按立。
6.由本會與該教會單位聯合組織聖禮籌備委員會,以本會名義按立其為長老,一切費用由該
教會單位負擔。
按立執事程序
1.教會董事會主席、堂會主席及堂主任(或負責教牧同工)認為有適合信徒,
可以考慮提名被按立為執事。
2.審核將獲提名者的資格,察看是否符合本會按立執事條例。
3.與候按者面談,並取得同意。
4.由教會單位之堂會(堂務委員會或執事會或董事會)推薦。
5.經會友大會通過。
6.將名單、資歷及議案記錄呈報本會董事會核准。
7.本會授權該教會單位自行組織聖禮團主持按立典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