處理危機指引
教會應設立“危機小組”,負責應付及處理在教會聚會或活動時發生的突發危機。教會須未雨綢繆,購買勞工保險及責任保險。
危機小組成員
小組成員以3-5人為佳(其中包括堂主任、董事會主席),當中一位為組長。成員經常出席教會聚會或活動,大有信心,又具備相當社會經驗,善於處 理突發事件。
教會可能面對的危機
教會可能發生意料之外,並且急須處理的事,例如:火警、急病或受傷、邪靈附體,惡人攪擾、全部停電等,教會應事先指派專人即時處理。
處理突發危機步驟
火警 ── 在聚會或活動進行期間,可能發生火警。
1.教會應把逃生路線圖張貼在當眼處。
2.每年舉行火警演習1-2次。
3.在火警發生時,小組呼籲與會者保持鎮定,並依次離開,前往安全地點。
4.危機小組組員負責維持秩序。
急病或意外受傷 ── 在聚會或活動進行期間,有與會者突然病倒甚至昏迷或意外受傷。
1.呼籲與會者保持鎮定,聚會或活動盡可能照常進行。
2.除處理之小組組員外,其他人士與病者或傷者保持距離,給與空間。
3.為病者禱告,求神醫治。
4.叫喚會場中從事醫護工作或有急救常識者給與協助。(切勿隨便給病人或傷者進食口服藥物)
5.如有需要,召喚救護車送病者往醫院。
邪靈附體 ── 在聚會或活動進行期間,有與會者因受邪靈附體而破壞聚會。
1.呼籲與會者保持冷靜。
2.盡可能帶他/她遠離會場。
3.牧者及教會領袖誠心禱告驅逐邪靈。
4.其他肢體同心以禱告支持。
5.盡快讓聚會或活動回復正常。
惡人攪擾 ── 在聚會或活動進行期間,有惡人乘機攪擾。
1.盡快疏散與會者,令各人處於安全環境中。
2.在安全情況下,危機小組組員設法制服惡人。
3.為惡人禱告,求主賜他/她良善的心。
4.如有需要,致電警方(電話號碼999)。
5.盡快讓聚會或活動回復正常。
全部停電 ── 在聚會或活動進行期間,遇到全面停電的情況。
1.如停電對聚會或活動影響輕微,不要因處理而妨礙聚會或活動,應在完事後才處理。
2.如因停電令聚會或活動無法繼續進行,應清楚通知與會者,暫停聚會或活動,
並鼓勵他們利用這段時間安靜禱告。
3.叫喚會場中從事電工的肢體出來協助。
4.如一時未能修理,聚會或活動又不能繼續進行,危機小組決定取消或轉移地點,
並給與清楚指示及安排。
5.事後聘請專業註冊電工修理。(請堂會平日留意電線安全,如因年日久遠引致電錶或
電線殘舊,可能發生危險,應早謀更換)